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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轻易给“锦旗哥”打上偏执标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5:07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别轻易给“锦旗哥”打上偏执标签

  这是一个平民英雄辈出的时代,各种“哥”的传说在江湖流传,这两天网上又火了一个“锦旗哥”:小伙周力状告江苏无锡“老东家”不支付加班费,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并且两年坚持打了14场官司。但当地劳保部门称,从现行法规看,此事很难解决。周力认为劳动部门不作为,所以给他们送上了一面“不为人民服务”锦旗。

  □李晓亮

  “不为人民服务”,相信镶了这六个大字的锦旗挂在哪个职能部门,只要这个公权部门还保持着基本的耻辱感,相关公务人员都会一阵阵脸红吧。这事儿被发到了当地论坛上,不少网友在回帖中力挺“牛人”“锦旗哥”,认为他的“做法很给力”。

  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坦言:“周力这样的行为对我们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看来,“锦旗哥”的行为艺术取得了预期效果。手持一幅另类锦旗立于闹市人群,将公力救济的不给力之处充分“示众”,此举得到部分民意力挺,同时也等于给劳动部门施压,敦促他们更积极妥善解决此事。那么事件会朝着预期的良好方向发展吗?恐怕还有待观察。

  其实,周力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老东家补偿加班费。周早年留美,回国后到无锡新区一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做软件工程师,并签了不定时工作制的合同,这个不定时导致了长期加班且无加班费。但是根据他查阅的资料,他所从事的工种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之列,除非向劳动部门申请。但当初该公司并未申请,显属非法,可是劳动部门接到举报后竟然无动于衷,不知是不是“全球知名”企业在当地能力巨大,束缚了劳动监察部门手脚。

  现在以两年过了受理期限为借口,显然不能服众。如果该公司一直以信息不对等的“不定时工作制”来侵害员工合法权益,那么不管是两年前还是现在,劳动部门都应坚决叫停,而不是在受到舆论压力后,才想起两方讨好,企图私了,这不是公共职能部门应有的工作态度。

  让人寒心的是,还有人指责“锦旗哥”纯属偏执型人格,认为他这是一种病态的表现。这种强调我们也不陌生,比如打假斗士方舟子也被不少人认为是偏执型病态人格。犹记得当年年轻的浙大学生雷闯,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较真的他提出了办理健康证的申请,并拿到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此举就算不能将社会歧视全面剔除,至少有利于乙肝检测从体检表上删除。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社会进步就是从这一个个身边看似不起眼的行动着的公民英雄身上开始的。

  就算你还在冷眼袖手,也请不要轻易将那些行动着并将最终为你带来切实利益的维权诉讼者们,视为病态偏执狂。这种带有公益性,具有普适性价值的诉讼带来的社会意义,远远超越那区区一点加班补偿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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