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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年当“老赖”被曝光 今年又上“限高令”榜

  因拖欠10余万元迟迟不愿偿还,王朝勇作为“老赖”在去年年初被法院曝光。迫于压力,他才履行这笔债务。谁想到,今年他又拖欠他人113万余元不还。今年7月,最高院新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规定》自10月1日起已开始施行。昨日,双流法院首次对外发布“限高令”,开出赏金请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在公布的5名被限制高消费行为的“老赖”中,王朝勇名列榜首。

  去年就被曝光 今年又“遭了”

  王朝勇今年41岁,是双流法院执行局的“常客”了。去年1月,他就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法院作为“老赖”公开曝光。当时王朝勇迫于压力,到双流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怎料,现在王朝勇又有新的执行案件未了结,和梁廷芳共拖欠他人欠款113万余元不还,执行法官通知他到法院也避而不见。所以,法院此次向其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王朝勇现在在外承建工程,但其一直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我们一旦查实王朝勇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按其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法律责任。”双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宏剑表示。

  市民举报“老赖”高消费奖800

  彭宏剑说,今天执行法官们将把这些“限高令”发往双流国际机场、市内各商业密集区、星级以上会所、酒店等地。此外,还将在双流法院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并且将首批5名被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在最高院执行网的曝光台上公布。如有违反“限高令”规定者,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法院将依法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双流法院承诺,如果市民发现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有《规定》中的高消费行为,可拨打法院24小时执行电话(15719465899)举报。举报人可获得800元悬赏金,如信息价值较大,赏金会增加。双执 成都商报记者 董馨

  限高令

  被曝光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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