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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被撤销驻京办仍变相存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6:15  南方都市报

  阜新驻京办有很大的嫌疑属于变相存在,有些被撤销的驻京办以维稳为借口,或以产品流通等借口变相留在北京。地方政府在京新设立驻京机构,都需要通过北京市或者国家部门审批,否则都属非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

  近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了被撤销的625家驻京办事机构的名录,最引人注目的是8家地级市政府的驻京办在“可撤可不撤”的情况下,选择主动撤销。与外界好评形成反差的是,许多家地级市政府有关部门则极力回避采访。

  经过半个多月的明察暗访,南都记者发现,辽宁阜新市在主动撤销驻京办后,在原办公地点以“信访维稳”的名义设立了“市信访局驻京办事处”。在其他被撤销的驻京办中,有一些也仍在北京,只是换了个“马甲”。还有一些则分解成多个驻京机构,分别承担联系部委、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职能。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9日,国管局公布了撤销625家驻京办的名录。名录最引人注目的是8家地市级驻京办也在撤销之列,分别是:河北承德市、廊坊市,山东潍坊市、菏泽市,宁夏固原地区、吴忠市,辽宁阜新市、青海果洛州。

  地级市驻京办属可撤可不撤

  《意见》中对地级市驻京办的撤销没有“硬性规定”,只是说“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予保留”。

  南都记者发现,这8家主动撤销的地级市驻京办中,有3家是在《意见》下发前早已撤销:据《人民日报》报道显示,山东菏泽市、潍坊市驻京办分别于2003年12月、2009年1月撤销。《经济观察报》2007年报道称河北承德市驻京办已撤销。

  8家地级市驻京办主动撤销,获得了外界的好评,但这8个地级市政府部门却对此事保持缄默。山东菏泽市宣传部门让记者“上网查”;潍坊市发改委和宣传部之间“踢皮球”;固原地区、吴忠市、承德、廊坊等政府部门对此事闭口不谈;昨日,阜新市外宣办一位姓单的工作人员称,宣传部门领导在出差,暂时无法回复。

  辽宁省驻京办吴姓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被《意见》归入撤销之列的驻京办由省工作组统一撤销,地级市驻京办属于可撤可不撤之列,决定权在市里。至于撤销的原因和具体的细节都是由市里自己决定的,“我们也没有想到阜新(市驻京办)会撤销。”

  阜新驻京办原址设“信访局驻京办”

  南都记者经过半个月的走访,终于在丰台区一个名为“嘉园二里”的小区找到了阜新市政府驻京办的地址,18号楼7门入口处挂着一块斑驳的小铜牌,上面写着“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小区门口停放着阜新市公安系 统 的 两 辆 轿 车(车 牌 为“ 辽O J0074”和“辽J00104”)。

  据该小区蓟城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18号楼7门2层到6层(顶楼)的10套住宅都归阜新市人民政府所有,原来每年物业费等都由政府部门缴纳,从去年开始,则由不同的个人来缴纳,“目前还不能确定这些住宅的产权发生了变更,因为住房产权发生变更,需要到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阜新驻京办的小楼十分安静,很少有人居住,空荡荡的楼道里,能听到一家电视机的声音。记者寻声来到401室门前敲门,开门的是一对穿着睡衣的中年男女。室内的装修和摆设和其他居民家没有什么区别。

  得知记者打听“阜新驻京办”,这个1.80米左右、40多岁的男子显得十分警惕,称“驻京办已经撤销”,并追问“为什么问这个?”

  记者称“阜新一名亲戚来京上访走失”,这名男子则详细询问了上访者的体貌特征,家庭住址及姓名后,稍作沉思后摇头说“没有听说这个人”,“如果是来上访,我们一定会知道的。”

  该男子承认自己是阜新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并给记者李学民科长的手机号码,称“来京上访的,李科长第一个就知道”。

  阜新市海州区信访局负责人李秋燕(音)向南都记者证实,李学民是阜新市政府驻京办主要负责人。而李学民则告诉南都记者,他是“阜阳信访局驻京办事处的负责人”,在北京负责信访维稳的工作很多年了,他跟市政府驻京办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清楚市政府驻京办的一切情况。

  新设驻京机构必须上报审批

  《驻京资讯》报社社长李罡长期研究驻京办的生存状态,他告诉南都记者,驻京办主要负责接待服务、招商引资、联系部委、同乡联谊以及维护北京稳定等职能。目前专门负责维稳工作的“阜新市信访局驻京办事处”实际上是继续了过去驻京办的“信访维稳”职能。李罡表示,从目前中央的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其他的驻京机构。

  “阜新驻京办有很大的嫌疑属于变相存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南都记者,有些被撤销的驻京办以维稳为借口,或以产品流通等借口变相留在北京。竹立家强调,地方政府在京新设立驻京机构,都需要通过北京市或者国家部门审批,否则都属非法。

  内部人士详解如何“分体潜伏”

  南都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被撤销的县级驻京办仍“潜伏”在北京。中部地区一县级驻京办原主任向南都记者解释仍然留在北京的原因———办公场所租期未到,留几个人在京驻守负责信访维稳。另一县驻京办已经改成“县政府维稳专班”,仍是驻京办“原班人马”和原办公地点,此外,还在北京设立了“经济转型办公室驻京联络处”,派专人常驻北京负责联系国家部委和招商引资工作。

  李罡表示,一些驻京办被撤后,可能会依职能分解出来许多驻京机构,包括通过企业来代办招商引资等。

  国管局负责人此前曾表示,除按规定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外,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对拒不撤销驻京办事机构以及以其他名义变相保留或新设驻京办事机构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南都记者 杨章怀 实习生 杜强 张旭 发自北京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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