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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出建现代公民社会 欲为社会组织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6:47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 在昨天的论坛中,深圳公民社会建设被作为一个样本进行讨论。有学者表示,深圳市委市政府建设公民社会最超前的思想是知道政府应该有所不为,为社会组织发展让度空间。他们更寄望作为特区的深圳像为全国经济建设提供经验一样,在公民社会建设方面,也为全国闯出一条新路。

  深圳社会领域改革五大亮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长期关注深圳公民社会建设。她认为,深圳在社会领域改革有五大亮点。一是以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为先导,全面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之路。二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民间化发展。三是积极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移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四是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引入行政指标,从管理走向治理。五是政府支持和扶植政策相继出台并逐渐制度化和体系化。过去五年,深圳社会组织数量年均增长15%,目前,深圳社会组织已近4000家。

  金锦萍认为,深圳市社会领域的各项改革将极大程度促进社会组织的数量增长、能力提升和全面发展,也将有效弥补当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欠缺。深圳市政府正改变着一贯以来全能政府的定位,将职能剥离出来移给社会力量,为社会力量的发展拓展空间和提供机会。这些努力和尝试值得赞誉。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高级研究员郭宇宽说,深圳市委市政府最超前的理念是知道了政府应该有所不为,为社会的发展让渡空间。“知退政府是公民社会建设中难得的境界”。

  深圳尝试为社会组织立法

  参加昨天讨论的也有来自深圳各界的代表。他们一个共同的观点是,深圳建设公民社会应该作为一个“样本”而不是“经验”来讨论,建设公民社会,我们仍有很长路要走,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带给大家两个令人兴奋的信息。第一,在前天举行的市委全会上,通过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率先建立现代公民社会,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公民社会建设写进“十二五”规划当中。第二,《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和《非营利组织条例》已进入今年深圳市人大的立法计划,这将成为中国为社会组织立法的积极尝试。

  深圳北环大道边一句“公民社会共同成长”的口号让许多专家学者振奋。晶报总编辑胡洪侠说,“共同成长”的一个前提是大家对公民社会有共识。作为媒体,首先要做好三件事。第一,要让公众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以培养出公民意识。第二,要让公众认识更多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草根组织。第三,与大家一同思考如何在一座移民城市中率先建设公民社会。

  社会组织参与度有待提高

  昨天的讨论中,专家学者们也对深圳下一步建设公民社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一,目前,正是结合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才得以松绑,下一步,应从政府主导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渐转向社会力量的自主生长。

  第二,目前,深圳对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分类管理理念。比如,在登记管理体制方面,对工商经济等三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又比如,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也提出对社会福利等领域的社会组织优先扶持。这些创先的尝试也是中国社会组织发展改革的必经阶段,希望深圳下一步能够在此基础上从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思路逐渐过渡到社会组织一体管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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