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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养老关系可保留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6:57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石市76家经营性事业单位明年底完成转企改制,在册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可保留原事业养老关系不变。这是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

  按照《意见》,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为企业养老保险,根据职工的承受能力,也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经本人自愿选择,在册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可保留原事业养老关系不变,也可转入企业养老保险。改制后新招录的职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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