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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收费只能自行改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6:59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于博洋)《两费“捆收”住户烦心》昨天见报后,读者纷纷来电质疑,东方明珠将物业费和包烧费捆绑收取的作法为何反复发生,应该立即被叫停,并表示供热管理部门应该对类似“屡教不改”的物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然而,记者从市供热办和道里区供热办分别了解到,由于没有明确规定,捆绑收费并不在供热监察部门的执法范围内,目前只能通过约谈的方式,让物业公司自行改正。

  昨天14时30分,市供热办道里区检查组的杨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道里区供热办已经和东方明珠物业约谈,要求其务必停止捆绑收费的行为。记者询问,市供热办对东方明珠物业此种行为该如何管理?杨先生表示,出于属地化管理原则,此事归道里区供热办管理。随后,记者联系到道里区供热办监察中队负责人,据讲,他们已多次与东方明珠物业就捆绑收费一事进行约谈,但其始终“屡教不改”。此事经媒体曝光之后,他们再次约谈东方明珠物业,要求其务必停止捆绑收费的行为。记者询问,为何反复约谈不见成效?道里区供热办监察中队负责人表示,“可能是物业公司认为区里对他们制约能力不大”。供热监察部门按照《省城市供热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法,捆绑收费虽然是明确禁止的,但没写进《条例》中,因此他们没有执法权力,目前只能通过进一步约谈,并同时向市供热办反馈情况。另外,他认为,捆绑收费涉及物价、工商等部门,还需联合执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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