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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全省农村医改试点 下个月全面铺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9:09  石家庄日报

  2011年上半年初见成效

  本报讯 (记者王丽强)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石家庄市已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医改试点。省卫生厅厅长杨新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栗进路出席会议。

  从现在起到明年上半年,我市将在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先试先行,取得经验后向全省推广。从明年开始,市政府将拨出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为每个5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设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到2011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机构都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按照省政府要求,本月底前将制定出试点具体实施方案,下个月全面铺开,2011年上半年初见成效。

  栗进路要求,各县(市)要重点建设好一所县级医院,每个乡镇都要有一个标准化卫生院,有一支适应农村医疗工作的好队伍,有一套基本的检测设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每个村都要有一个标准化卫生室,有一名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有一套基本药物保障制度。市、县两级都要成立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中心,明确人员编制,负责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需求计划的统计、采购、配送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用上安全、价廉、质优的基本药物。

  从2011年开始,每年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学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定额工资补贴。对现有人员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而仍留在基层执业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建立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制度,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到市级医院进修,为农村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卫生人才队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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