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因为家庭矛盾,砀山县原房产局局长刘江辉遭到前妻与儿子举报贪腐而落马(本报曾连续报道)。11月24日,刘江辉贪腐一案在砀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根据检方指控,刘江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三项罪名。庭审中,刘江辉否认全部指控,辩称自己无罪。而目前,刘江辉的前妻与儿子已经后悔当初的举报行为,他们说当初举报只是想刘能回心转意,不想让他面临牢狱之灾。
“亲子举报”扳倒局长父亲
今年大年初一,砀山县一些单位和居民都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县房产局局长刘江辉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令人惊讶的是,这封举报信竟出自这名局长的前妻张某和17岁的儿子小刘。
从今年2月11日开始,母子俩住进了局长办公室,寸步不离地守了室内3个柜子整整8天时间,小刘母亲甚至用绳子把自己和保险柜捆在一起,要求纪检、检察等部门开柜检查。2月20日,当着张某的面,相关部门对刘江辉办公室内一个保险柜和两个档案柜进行清理,共清点出现金、购物卡、存折合计8.7万余元及部分玉器等。3月8日,宿州市检察院决定批捕刘江辉。
落马局长涉嫌三项罪名
经过检察机关长达数月的调查查明,刘江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昨日,记者见到了检察院对刘江辉的起诉书,根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刘江辉在任砀山县房产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182万元(其中未遂6万元),此外,被告人刘江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刘江辉另有2318062.82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合法。
刘江辉是如何敛财的?检察院的起诉书上显示,2003年,刘江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假借他人名义,以30万元的低价购买本单位管理的一处门面房,该房面积379.14平方米,当时市值109万元。后来,刘江辉将该房个人控制。2005年,刘江辉又以同样手段购买另一处门面房,从中侵吞国有资产97万元。
在24日的庭审中,除了刘江辉,砀山县房产局原副局长穆宝玉也同时受审,根据检察机关的公诉,穆宝玉多次帮助刘江辉购买公房,协助刘江辉贪污,自己则从中获不义之财,属于贪污共犯。
刘江辉当庭否认全部指控
昨日,记者联系了此案的审判长段劭杰,据他介绍,此案审理时间较长,从24日上午8点多一直到晚上7点,只在中午休息了一个小时。因为此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当天有200多人到庭旁听。而在被告席上的刘江辉一直情绪较为激动。
“我们知道他身体不好,所以在开庭时也请了医护人员到庭,以防止意外。”段劭杰告诉记者,当天下午意外还是发生了,“在质证阶段,他突然情绪十分激动,血压上升,人也差点晕厥”。段劭杰说,现场医护人员立马为其治疗,1小时后,刘江辉身体渐渐恢复,审理才得以继续。
在24日庭审过程中,刘江辉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提出了异议。“他全部否定了三项罪名,认为自己无罪。”审判长段劭杰说,对于检方指控的贪污罪,刘江辉辩称,低价购买公房一事是别人买的,与他毫无关系,他并未从中侵吞国有资产。
对于受贿罪,刘江辉称,别人送给他钱物是在他生病期间,出于友谊与关心送给他的关心费与慰问费,根本算不上是受贿。
那么200多万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清来源,刘江辉辩称,检察机关在调查时,他一时回忆不起自己的财产来源,才没有说清,他本人一直都在从商,收入本来就很不错。而且,检察机关计算的无法说清来源的财产存在很大的误差。
审判长段劭杰表示,法院正在讨论此案,此案将会在近期宣判。
举报人后悔当初举动
昨天,记者多次拨打张某及其儿子小刘的电话,但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
其实,在刘江辉案开庭的前几天,记者曾联系过张某和小刘。当时,记者向张某询问刘江辉案的审判情况,她说:“我和孩子都不想关注这个事了,因为事情已经这样,不受控制了。”
张某告诉记者,以前儿子是希望有一个安定的家,“我对他非常恼火,但是现在这样的结果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张某还说自己和刘江辉毕竟曾是近20年的夫妻,一起努力撑起这个家,“曾经他也待我不错,只是后来变心了。”
张某称,她并不是想和刘江辉和好,只是孩子还是需要父亲的,希望刘江辉以后还能照顾他的儿子。张某还说,她和儿子也没有想到事情闹这么大,儿子现在也后悔在网上发帖。小刘也曾经告诉记者,如果父亲进了监狱,他会经常去看望父亲的。对此,张某称,她不会约束小刘的行为。
“不想再提这件事情了,也不想别人提起这件事。”张某说,目前她和儿子都不想知道这件事情的结果,“可能是想逃避吧。”据张某介绍,目前小刘仍在外地读书,偶尔会回家和她在一起。她也很少在家住,多数情况下住在亲戚家中。“那个家也没有办法住了,也不想住了。”
曹杰 本报记者 周晔 常国水 摄影报道 来源:新安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