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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立法不能久拖不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13:01  新闻晚报

  □胡艺

  近期以来,中国部分地区的物价上涨,影响一些低收入家庭,为此有关人士呼吁,应尽快出台社会救助法。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近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上,社会救助法草案经过讨论被否决。一个原因是社会救助法草案不成熟,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这部法律牵扯问题比较大,要考虑国家财力是否能承受。 (11月25日《山东商报》)

  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整体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不少低收入群体跟不上经济增长与物价上涨的步伐。尽管“国16条”明确提出了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然而,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基本原则不明确,有些地方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不足,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制度缺乏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除了物价上涨的因素以外,疾病与天灾人祸也给低收入群众带来生活压力,部分人因此陷入了生活困境。零星的救助制度既造成了申请人鸠占鹊巢,骗取社会救助待遇(比如低保、保障房)的现象,也出现部分亟须救助的人游离于被救助范围之外的情况。

  尽管部分亟须救助者通过媒体的呼吁,引起地方政府重视与社会的同情,获得了领导批示,暂时渡过了生活危机。多数地方(特别是城市)也设立了救助站等机构,但是由于社会救助制度不成体系,没有写入法律,救助覆盖范围比较有限,被临时救助的人不久又重新陷入贫困状态。某些地方还出现了“互扔乞丐”、弱势群体因贫死亡的个例。因此,规范法律义务关系的《社会救助法》很有必要。

  中央最近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规范分配秩序,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从表面上看,社会救助不涉及收入分配改革,但是,用法律的形式补齐社会救助短板,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低收入群众依法享有社会救助服务,实际上也是在帮助他们分享经济发展的“国富蛋糕”。既然我们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GDP与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拿出部分资金作为社会救助基金,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完善社会救助立法,健全救助体系,帮助更多弱势群体渡过难关,既是百姓的期待,也检验着政府的的民生温度与责任担当。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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