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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制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13:01  新闻晚报

  □记者 陈珍妮 通讯员 倪永成

  晚报讯 未来5年,本市将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避免行政决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听取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本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编制相关情况的汇报。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上指出,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对依法行政单独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是一大创新,对推进本市率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的制定要更好地贯彻执行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要具体明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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