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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连续五天发文:稳定粮油煤价国企需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13:18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曾佑忠)国家发改委上午发文强调,稳定价格,目前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发改委在文中强调国企责任,要求国企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这是发改委连续第五天发文论述价格工作。

  国家发改委在文中表示,《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目前最关键的是抓好落实。

  发改委强调,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

  发改委在文中具体要求,石油企业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生产负荷,合理安排检修,确保成品油的供应;煤炭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粮食企业要严格遵守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的限定,自觉维护市场收购秩序,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管,做到不抢购、不抬价、不囤积。

  此外,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趁物价上涨之机,投机炒作,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发改委要求切实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责任制。文中指出,这是多年来我国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发改委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储备足够的小包装成品粮油,抓紧速生菜和越冬大棚菜的种植,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城市居民的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发改委在文中还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长效机制,重申“通知”中关于物价调整的规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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