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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公职人员参与低俗闹婚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14:34  云南网

  鹤庆县文明办还聘请45名义务劝导员进行劝导

  

鹤庆县公职人员参与低俗闹婚要受罚

  首席美编 刘一飞 画

  在鹤庆县文明办向全县广大青年发出抵制低俗闹婚的倡议之前,11月1日,鹤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就向全县的公职人员发出了《禁止低俗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乡镇党委、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对丑化他人形象、贬损他人人格、内容粗俗等低俗闹婚行为进行整治。

  低俗闹婚有损鹤庆形象

  在《通知》中,甚至把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上升到了鹤庆文明建设、鹤庆文明进步新形象的高度上。

  很多人在旧习俗影响下,筹办婚礼时,热衷于讲排场、比阔气、慕虚荣。更有甚者,在举办婚礼仪式过程中,不文明闹婚,采取对新郎抹花脸、插鸡毛、挂“批斗牌”和挂香肠等一系列所谓的“时髦”方式,来庆祝“新婚大喜”。这些做法,既不文明,也不和谐,有的甚至危害到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了广大青年的良好形象,损害了鹤庆县城全国文明小城镇示范点的形象,损害了文明鹤庆的形象。

  单位个人都可能受罚

  《通知》上还对低俗闹婚等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要教育好子女、亲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进行宣传教育,单位年内发生3起职工或家属子女(含单位聘请的临时工)参与低俗闹婚行为的,如果是文明单位的报请命名机关撤销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且在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文明单位的评选;不是文明单位的,本年度不得参加文明单位及其他精神文明荣誉称号的评选。

  县城管、公安、交警、民政等单位要以县城为重点,对低俗闹婚行为进行劝阻,对不听从劝阻,妨碍公共秩序,影响交通,践踏绿地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街头闹婚造成交通拥堵、践踏草坪等现象,将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为抵制低俗不文明闹婚行为,鹤庆县文明办已聘请了45名义务劝导员,从本月起,对公共场合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指正。

  首席记者 秦蒙琳(春城晚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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