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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将有“电子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14:51  法制晚报

  基本药物将有“电子身份证”

  消费者上网便知药品真假 出现问题可召回

  本报讯(记者 汪红)记者昨天从市药监局获悉,明年3月底前,全部国家基本药物名单内的药物,都将附上电子监管码。消费者上网一查,便知所购买药品的真假。一旦出现问题将可迅速追溯和召回。

  今年5月,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作为首批试点省市,北京已于上月底率先下线全国第一批有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尼莫地平”、“氯化钠注射液”等品种也在本月相继下线。

  今后,所有的基本药物最小包装上都将附上电子监管码,就相当于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将作为药品的唯一身份识别。

  实施电子监管后,将实时监控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药品的流向,掌握整个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网络的所有信息。当问题药品出现时,可以快速查询药品来源,追溯到每一个小小的药盒。

  同时,企业也很难推卸掉责任。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有疑问可以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查询。

  目前,全市应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所有78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开始推进此项工作。明年3月底前,所有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100%实施电子监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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