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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听劝阻 赔偿仍获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15:30  新安传媒网

  本报讯芜湖3名特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可疑车辆,上前盘查时被面包车撞倒在地,结果造成1死2伤(本报曾连续报道)。记者昨天从芜湖市中院获悉,醉驾肇事者王清城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王清城25岁,福建省南安市官桥镇人,在芜湖经商。今年8月3日晚11时40分左右,王清城与老乡蔡某等5男1女在芜湖一家酒吧饮酒聊天,次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又相邀去吃宵夜。王清城不顾同行人劝阻,强行驾车上路,行至芜湖物资大厦路段时,发现有警灯闪烁。此时,王清城仍不听劝阻,将盘查可疑车辆的特警范鑫、乔磊、吴广接连撞倒,驾车逃离了现场。

  事故中,范鑫当场牺牲,乔磊、吴广受伤。8月4日上午8时许,芜湖警方在鸠江区某小区将王清城抓获。经酒精检测,王清城在事发当晚属于醉酒驾驶。

  11月9日,此案在芜湖市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清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悉,王清城的家属在案发后,向范鑫的家属赔偿了48万元,同时和两位受伤民警达成协议,根据伤势轻重分别赔偿24万元、3万元。

  11月24日上午,芜湖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清城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一审宣判后,王清城及其家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表示要提出上诉。

  本报记者 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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