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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出入境携带人民币超过2万元须填申报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15:52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邹姗姗)今日(11月26日),记者从沈阳海关所属桃仙机场海关缉私分局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旅客携带超过2万元人民币或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进出境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并在海关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申报,否则将被处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进出境的旅客如果有特殊原因,确需携带超量货币现钞的,可向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向海关申报相应数额通关。如果旅客故意逃避海关监管将构成走私行为,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将予以没收。

  据悉,近年来,随着辽宁省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进出境旅客不断增多,旅客超限量携带货币未向海关申报案件也日益增加。今年以来,沈阳海关所属桃仙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已办理旅客超限量携带货币进出境案件201起,案值折合人民币2068万元。在此,沈阳海关所属桃仙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自觉了解、遵守国家进出境管理法律法规,遇有不明事宜及时咨询现场关、警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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