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26日电(记者刘文国)为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贵州省人民政府最近决定,贵州省"十二五"期间,将一律停止审批或核准年设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贵州省人民政府在最新下发的文件中规定,"十二五"期间,贵州省对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的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矿,也将一律暂停审批,对现有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含3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矿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将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兼并重组或关闭。
贵州大量煤层中富含甲烷,全省现有煤矿85%以上是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由于小矿主"要钱不要命"等多方面原因,今年以来贵州已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煤矿瓦斯事故。
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今年底前,贵州所有煤矿还都必须健全完善安全监测、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2011年底前,贵州所有煤矿必须全部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2012年6月底前,贵州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国有重点煤矿将全部建设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