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乡规划法》,目前正在我局申报的“渔用药物残留及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筑设计项目,由于有特殊仪器设备安装的需要,建设单位拟对原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为将园区内东侧原规划方案为地上五层局部四层的渔用药物残留及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改为地上五层,面积增加94.7平米。现将调整前后的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0年11月26日-2010年12月5日,共10天
公示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1、网上留言:http://www.digitalwuhan.gov.cn/dhkfq/jb.jsp
2、联系电话:027-67880318周工传真:027-67880307
3、信件寄至“武汉市珞瑜路546号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079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