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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赴18省份检查物价 要求国企承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01:41  金羊网-新快报

  

督察组赴18省份检查物价要求国企承担责任
■11月14日,福州物价局工作人员在对超市蔬菜价格登记备案。新华社发

  发改委要求国企配合稳定物价;工商总局紧急通知加强监管

  综合新华社电 11月底到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农业部、工信部、监察部、商务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六个国务院督察组,赴18个省、区、市督促检查稳定物价工作。

  要求国企承担社会责任

  发改委26日要求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石油企业要确保成品油的供应;煤炭企业要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粮食企业要严格遵守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的限定,自觉维护市场收购秩序,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管,做到不抢购、不抬价、不囤积;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趁物价上涨之机,投机炒作,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发改委还要求以省为单位,尽快将国务院确定的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兑现到位;市县人民政府要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

  要求打击炒作农产品行为

  工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立足服务,加强维权,维护市场秩序,努力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配合物价部门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加工棉花的违法行为;严查经营者销售冒充“绿色”蔬菜抬高菜价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并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述和举报,对消费者反映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

  ■出台措施

  鲜活农产品免通行费范围扩大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26日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三部门下发的文件还将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此外,三部门决定,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专家观点

  居民收入增长高于价格上涨

  新快报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昨日谈论物价及通胀问题。张立群认为,人们的收入增长水平是明显高于价格上涨,收入增长和工资有联系,但是不是完全的联系。

  张立群讲,食品价格上涨比较明显,但是,非食品价格很多是在下降的。就业增长一到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930多万人,完成了年度就业目标的10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之后,同比增长7.5%。农民的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9.7%。这就意味着人们的收入增长水平是明显高于价格上涨的。

  张立群认为,因为现在工资是由企业来决定的,而且是由企业的经营状况来决定的,也是由个人的投资理财的活动来决定的,就是你的收入增长和工资有联系,但是不是完全的联系。从政府角度来看,不应该过多地去干预。当然,对于最低工资,我们从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来说,政府要加以积极地关注,但是它也要适度、合理地来调整。 (人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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