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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01:50  金羊网-新快报

  我国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综合新华社电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意见,各省(区、市)要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3月底前,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根据意见,我国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意见指出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根据意见,我国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督管理。意见强调,各地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意见还强调要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根据意见,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意见提出要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将于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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