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黎秋玲 通讯员 符信 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前晚印发的《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将于12月上旬组织督查组赴各地检查。
32家批发市场要改造
《通知》指出,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扩大全省大中城市郊区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加快建立一批现代化蔬菜生产基地。支持省内32家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在全省中等城市规划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
规范整治超市进场费
下月起,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含次票);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立即开展规范整治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工作,降低收费标准并实行备案管理。
必要时进行价格干预
全面核查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严厉打击无证照收购、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经营行为。尽快出台定价成本监审地方性法规。
开展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对与城乡居民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粮油菜肉禽蛋等农副产品价格,实施全方位监测。逐步在各县建立“农产品价格直通车”。
完善稳定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必要时启动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临时干预。
特定群体将获发补贴
做好特定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
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出台一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价格惠民措施。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尚未实施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暂缓出台。除国家和省部署的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外,其他新提价项目一律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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