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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摄像头设置不合理 司机状告交警大队

  省道205线射洪段,45公里路程内,竟安装有7组固定摄像头。因在此路段数次超速被监测,收到交警部门处罚告知的司机吴小军质疑其设置的合理性,并对该路段所安装的摄像头是否具备国家强制认证资格提出疑问。昨日,吴小军向射洪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管理及使用该路段摄像头的射洪县交警大队,然而法院未予受理。

  违章超速 司机拒绝接受处罚

  11月19日,吴小军从绵阳开车前往射洪县交警大队,处理一个月前的“违章超速”。吴小军说,10月22日,他曾收到射洪县交警大队发来的手机短信,告知由他驾驶的轿车10月18日在“绵重线417KM+50M”处,“超速低于50%,被交通监控设备拍摄。请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吴小军说,在射洪县交警大队,当他报出车牌号之后,穿协警制服的工作人员调出电脑档案,称一共有两次超速违章记录。当天,吴小军拒绝接受处罚。他认为,两次违章有一次并未告知,而告知了的那次系流动测速车隐蔽执法。

  拒绝理由 怀疑交警隐蔽执法

  事后,吴小军专程在省道205线射洪段开车往返数次,发现45公里路程内共有7组固定摄像头。

  吴小军称,他10月份接到的违法告知上,标明是“绵重线417KM+50M”。11月19日当天射洪交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上,写的是“省道205线0417KM+50M”。“当时应该是流动测速车监控的!”吴小军称,“根据我的调查,那里并未安装固定摄像头,我怀疑是隐蔽执法,因此拒绝接受处罚。”

  提起诉讼 状告交警未被受理

  昨日下午,吴小军向射洪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射洪县交警大队。他的主要诉求是:撤销对他行驶车辆的两次处罚;向社会公众解释设置摄像头的合理性;公开该路段所有摄像头的检定证书。然而当天法院未予受理。

  “法院说起诉的主体不对;二是要求我每一个诉求单独起诉。”吴小军说,他将与律师商量之后再行起诉。

  交警回应:

  所有摄像头设置合理科学

  射洪县交警大队肖朝裕大队长昨日说,目前省道205线射洪段所安装的7组摄像头,城区内一组系早年安装,另6组在今年9月底前安装完备。“所有安装摄像头的路段,都是交通事故高发地段,设置是合理的,也是科学的。进入9月份以来,该路段未发生过一起死人的交通事故。”

  肖朝裕坦承,由于目前设备尚处在调试阶段,因此未取得国家强制检定证书。“在投入正常运行之前,我们将向计量部门申报,以取得合法的检定证书。”

  射洪县安监局局长税清树介绍,全县39名交警管理着3800公里各种道路,因此政府决定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以预防、减少、遏止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安摄像头绝不是搞创收。”

  成都商报记者 邓成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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