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华西都市报讯(庹皓洛记者罗暄)短短9个月,年轻男子叶某采用翻墙、撬锁等方式,频繁进入建设工地、工厂、居民家中,盗取电脑、药品、电视机等物品,作案14起,涉案金额达7.2万多元。
近日,内江隆昌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8月,26岁的叶某窜至迎祥镇飞蛾路,将一居民家中价值600多元的彩电盗走,销赃200余元。自此,叶某在隆昌县境内开始了疯狂的盗窃活动。
今年5月27,叶某在隆昌县城某茶楼被警方抓获归案。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