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东
“俺儿子因为上课给女生传纸条,学校让交了1000元‘管理费’,没几天,学校又通知说让把儿子领走。”近日,河南兰考县的焦师傅反映,在开封市兰考县创新中学上学的儿子小林被学校退学了。
对该校而言,显然小林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折损了向来以“校风严明”而著称的创新中学。先抛开如此惩戒背后是否存有“罚款经济”,是否“量刑”过重不谈,单从“劝退”是否果真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看,着实令人怀疑。
在现实中,青少年早恋乃至性行为,已然不是简单一个“禁”字便能一劳永逸解决。更何况,因“早恋”而将学生一脚踢出校门,一方面有把“学校问题”推向社会之嫌,另一方面更是一种怕担责的心理在作祟。
学校不仅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亦是一定程度上的“监护人”,因此安全问题随之而来。学生在学校,如若发生什么“状况”,不单家长连社会都会将矛头对准校方,称其管理不善。与此同时,绩效工资制度引入教育界,校长老师已是如坐针毡。这两方面直接导致了“踢出去”的思维大有市场。
可问题是,这种“自扫门前雪”式的管理方式,恰恰反映出我们的素质教育、个性化教育,仅是一句“唱得响亮”的口号而已。某种程度上可以讲,诸如“暧昧纸条”等“安全隐患”,恰恰是学校教育责任的一张试纸。从这张试纸的化学反应来看,除了该校怕担责的心理溢于言表外,更投射出一种粗糙甚至粗暴的教育管理模式的现实之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