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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3条措施稳定物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06:56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广州电】(驻穗记者 古国真 通讯员 粤佳综)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出台23条措施稳定物价,一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价格惠民措施出台,尚未实施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暂缓出台。除国家和省部署的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外,其他新提价项目一律从严控制。

  支持32家批发市场改造

  这些措施包括:严格管理蔬菜种植用地,稳定并适度增加全省蔬菜种植面积。扩大全省大中城市郊区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加快建立一批现代化蔬菜生产基地。切实抓好冬春蔬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发展。扶持省内产粮、产菜、产猪大县(镇)和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养殖、禽畜养殖基地建设,以及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的大棚建设。

  适当扩大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规模。支持省内32家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在全省中等城市规划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鼓励珠三角地区与农副产品主产区建立农副产品产销定向合作,保障重点消费区域的市场供应。

  落实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油规模和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组织国有粮企增加粮油商品库存。

  增加柴油产量和投放量

  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优先安排电煤运输。做好成品油生产、调运、投放和储备工作,增加柴油产量和投放量,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交通要道、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客货运输枢纽的用油需求。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优先保障重点城市、重点扶持产业和城乡居民、医院、学校、农业生产等重点用户的用电。

  “场地挂钩”“农超对接”

  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发挥农副产品骨干企业作用。扶持大型集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流通企业的“场地挂钩”、“场场挂钩”,以及大型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在农副产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时,各地可在大型集贸市场或超市建立直销门店,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肉菜等农副产品。

  必要时启动价格临时干预

  在全面清理大宗电子交易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加大电子交易市场保证金监管力度,发现有异常大宗交易量的重点跟踪检查,及时依法处理。

  必要时启动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临时干预。遵循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较快上涨、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显著上涨,并给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带来较大影响时,根据省应对价格异动预案,经省政府批准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制定出台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处置办法。因自然灾害给农副产品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时,各地应积极采取措施组织调运,保障供应,稳定价格。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分别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经济欠发达地区发放城乡低保价格临时补贴,由省财政按增加1个月生活补助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伙食补贴,由省财政厅商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依法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扶持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大棚建设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储备设施建设,以及在农副产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时,对在大型集贸市场或超市建立直销门店和调运农副产品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投放市场的生产者、经营者给予适当补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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