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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出10条有效措施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07:24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南京11月26日电(记者 潘晔)26日下午,江苏省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通知中,对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扶持重要商品生产保障供应、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轻群众价费负担、严控政府调价项目等11个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要求和措施,其中在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方面新增了特殊困难人群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这两类补贴对象。

      通知明确提出,从今年12月1日起,降低政府投资及国有流通企业所属的农产品市场、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的收费标准,降低幅度不低于20%。通知中还要求全省各地从严控制出台政府涨价项目,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并承诺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涉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部分收费标准。

      在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引导方面,通知要求学习借鉴苏州市“蔬菜价格惠民活动”做法,结合价格公布工作,有针对性地倡导超市、农贸市场开展菜价惠民活动,促进菜价理性回归。

      江苏省物价局副巡视员曹俊生说,今年以来,受灾害性气候、货币流动性充裕等多种因素影响,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势不断增强。今年1-10月,江苏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3.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蔬菜、粮棉、柴油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上涨,对群众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增加了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江苏省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指示精神,江苏省物价局于今日下发紧急通知,出台10条措施稳定市场物价,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他说。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根据价格调控目标,抓住影响物价上涨的重点,分部门、分行业逐一落实粮食、蔬菜、食用油、猪肉、食糖等主副食品生产、供应、储备、调控的任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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