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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菜场摊位费下月起降两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08:09  南京晨报

  江苏省政府调控物价的省15条刚刚出台三天,昨日江苏省物价局再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价格调控监管,针对此前呼声比较强烈的农贸市场最后一道手,江苏省物价局已经拿出具体方案:要求下月1日起,凡是姓“公”的农贸市场摊位费必须降,降幅不低于20%。

  降低摊位费

  能降的就降,不能降也要备案

  公办农贸市场降摊位费

  今年以来,受灾害性气候、货币流动性充裕等多种因素影响,江苏居民消费价格涨势不断增强。1-10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了3.5%,比全国平均水平足足高出了0.5个百分点。在“省15条”的基础上,昨日物价局再发11条具体措施。

  青菜的批发价才四毛一斤,但是从批发市场到了农贸市场后,售价1元还算低的,类似的情况不断发生。针对最后一道手,昨日省物价局拿出了具体方案:决定从12月1日起,降低政府投资及国有流通企业所属的农产品市场、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的收费标准,降低幅度不低于20%。

  但是省局委托泰州、盐城、苏州等地的物价部门调查发现,政府办的农贸市场并不多。苏州所占的比例相对大一些,像吴中区基本所有的农贸市场都是政府投资,这样就比较好调控。据介绍,苏州已经决定,凡是政府办的菜场,摊位费一律下降50%,力度非常大。从全省来说,政府办的菜场还算是少数。

  民办菜场摊位费要备案

  “这个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起到引导作用。”省物价局副局长曹俊生表示,有些政府投资的集贸市场摊位费一旦降下来,其他市场也会有示范效应。当然,针对其他主体投资的农产品市场、集贸市场收取的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也要实行备案管理,由市场开办者向当地价格部门备案后执行,如果发现收费标准偏高,要适当降低,此外,代收税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如果此前已经一次性交足半年、一年或者两年摊位费的摊主,12月份的摊位费下降的部分是否能退回?省物价局表示下一步会在实际操作中研究。

  提供免费摊位

  供应给农民进场直销

  有些农民自己种的菜吃不完,拿到城里来卖,虽然价格低,却要躲城管,进市场又要交费,提供免费摊位给农民进场直销无疑是降低菜价的一个好方法,尤其是本地菜的增加,无疑对降低菜价有很大的好处。

  物价部门的监测显示,近期菜价以降为主,11月25日,江苏监测的14种蔬菜价格11降3升,其平均价格为2.42元,下降3.28%。其中芹菜、大白菜、青菜降幅超过10%。“近期江苏地产蔬菜大量上市是蔬菜价格回落的主要原因。”例如,正常情况下七成以上蔬菜要从外地购进,但现在这个季节本地菜供应增加,已经占到了总量的5成,而盐城地产蔬菜上市量更是占蔬菜供应总量的6-7成,南京的菜价也有不少下降,尤其是青菜,比十天前大约降3成,成为南京第一个一元以下蔬菜。

  无疑,本地菜农生产的蔬菜,如果能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到达农贸市场,价格必定要比批发市场转手一道便宜,就算只有一两个农户菜进入市场,也会对整个市场的菜价起到示范的降价作用。

  昨日省物价局表示,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超对接,做大做实地产农副产品市场“直通车”制度,切实减少流通环节。有条件的地区要限制一定时间、地点有序开放蔬菜早市,或者拿出一定比例的市场摊位免费提供给市郊农民、蔬菜种植户进场直销。不过,省物价部门表示,也要区分一定的情况,免费提供给市郊农民的,一定是其自己种植出来的蔬菜,此前也有过农贸市场免费给农户进场直销,对于有的农户批发蔬菜再卖的情况,是不能享受优惠的。

  推广廉价菜

  菜场也将推出1元菜

  苏州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倡议开展的蔬菜价格优惠活动(1元菜),已经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影响范围在逐步扩大,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获悉,苏州参与活动的超市周边农贸市场的蔬菜价格已经应声下跌。在批发价格基本没有变动的情况下,超市周边的养蚕里、新苏、东港、三香、狮山、新庄等6家农贸市场有10余种蔬菜的零售均价出现下降,其中青菜、生菜、黄豆芽、鸡毛菜、芹菜、西兰花、茼蒿等蔬菜价格下跌幅度均超10%。

  而受超市蔬菜优惠活动的带动效应,苏州市狮山等农贸市场也主动加入其中,其中狮山农贸市场自11月19日起每天推出了3个品种的特价蔬菜,其22日推出的青菜、生菜、山芋售价分别为每500克1元、1.5元、0.6元,分别下降0.8元、1元和0.9元。

  省物价局表示,也将在全省有针对性地倡导包括超市和农贸市场都来开展菜价惠民活动,“促进菜价理性回归。”

  加大供应增加菜场才给力

  省物价局公布降低菜价措施,公办菜场摊位费降低20%,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南京公办的菜场已经不多了。多年来一直分管蔬菜保供的南京市商务局巡视员周益彬告诉记者,单纯的公办菜场不能说没有,但也不多了。由于这些年改制的变化太大,现在商务局对于240多家菜场中有多少公办菜场,也没有确切的数据。而物价局方面,虽然出台了措施,但同样对南京有多少纯公办菜场,不甚了了。记者了解到,在企业改制前,南京的商业企业是分级管理,像中央、新百等大商场由市级商贸主管部门管理,一般的菜场、农贸市场由区县商贸部门,甚至是街道管理,而即便是未改制前的公办菜场,其性质大多数也是集体所有制,能否适用物价局的规定,也不一定。所以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个措施真正实行起来,还是有点难。

  而一家民营菜场的经营者告诉记者,对于民营菜场是否要降摊位费,已经有不少主管部门前来调研。但是他觉得,菜价上涨是一个综合因素造成的,摊位费的因素应当不是最主要的。他举了一个例子,他经营的菜场是2007年接手的,这三年多来,摊位费一分钱没有动过,但是最近市场里面的菜价照样涨得呼呼的,他调研下来发现,原因有几个,一是其他成本涨了,包括进货价本身的上涨,人力成本、油价的上涨,二是大家都在涨,涨了也有人买,那么如果摊贩能赚一块钱,就绝对不会只赚9毛钱,涨价是不涨白不涨。他认为,如果政府给民营菜场补贴,他会把补贴全部给摊贩,把摊位费降下来,但是摊贩的成本降低了,也不一定会降价销售。要降低菜价,最好的办法还是用市场的手段,加大供应,增加菜场,竞争越充分,价格会越合理。记者金磊

  所有公路

  都对鲜活农产品免费开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26日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享受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的农产品新增土豆等4个品种。

  三部门下发的文件将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

  三部门要求,在继续执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考虑车辆配载的实际情况,对《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有关方面应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和《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它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此外,三部门决定,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据新华社电

  省管药品价格还要降

  大家的生活除了吃饭,还有价费负担,还要吃药看病。省物价局表示,要继续加强收费清理工作,年底前完成涉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部分收费标准。还要会同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经营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社团涉企收费清理,在深入清理基础上,建立收费登记制度。

  “同时,降低部分群众常用、价格偏高的省管药品价格”,曹俊生表示,对流通环节加价过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市场调节药品价格的行为进行规范,要进一步降低百姓用药负担。

  据了解,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已经建立调价机制的政府定价项目的调整可以按机制审慎实施;尚未实施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已经一律暂缓出台;其他政府定价项目的调整“能够延期的要尽量延期实施,必须出台的提前一个月上报省局备案”。省物价局表示,近期凡达到或超过当地预期调控目标较多的地区,原则上暂缓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事实上,虽然省内很多地方的水价已经进行过听证,此前按照十一五规划要今年涨到位,但是曹俊生表示,现在的价格情况已经发生变化,省内各地应该不会再有涨价政策出台。

  两加油站违规被曝光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於亚芳昨日在会上表示,全省已经加强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大规模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活动,全省持有执法证的1300多名价格执法人员,每天已经有80%的人员在一线进行巡查。

  据了解,从11月4日开始,检查分局的执法人员就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突击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检查了中石油、中石化和民营批发企业批发、零售价格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一些价格违法行为。昨日新闻通气会现场,一个批发企业两个加油站因为违规销售柴油被曝光。

  其中的批发企业是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以高出国家最高限价34.57-285元/吨的价格批发柴油,多收近10万款项,而两个加油站分别是徐州铜山县桃园加油中心,以每升6.69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39元高出0.30元;徐州的华星加油站则因为要加柴油必须搭售食用油、清洁剂等非油品而被曝光。

  对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上述加油站立即整改,停止超过政府最高限价销售柴油的行为,没收多收价款并处以相应罚款。

  於亚芳表示如果发现加油站存在超价销售、变相涨价,以及短缺数量、强制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本版撰稿记者杨静(除署名外)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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