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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就摘你家的电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09:03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杜慧)正定县正安花园物业公司为了收物业费,采取捆绑收费方式,业主不交费就摘电表,引起一些业主的不满。11月26日,该物业公司承认此事,表示此举实属无奈。

  一个单元4家电表被摘掉

  11月26日上午,在正定县正安花园小区,听说记者询问小区物业收费的事情,一些小区居民就聚拢了过来。他们表示,小区物业收费方式不合理,不仅与水、电费捆绑收取,而且谁要是不交物业费,就会遭遇掐电、摘电表的命运。

  家住25号楼的杨先生说,该小区建成六七年了,一直有人在代收水、电、暖气费,却从未收取过物业费。然而,今年7月,小区突然入驻新物业公司,在小区贴出征收物业费的通知,标准为每月0.37元/平方米。 “物业事先也没有跟业主商量,不少人难以接受,就不愿交。”杨先生说,此后,物业就开始捆绑收费,见一些业主仍不交费,就开始掐电、摘电表。

  “我们这个单元就有四户业主的电表被物业摘走了!”25号楼4单元的一位业主说,他家电表被摘走四五天了,他也找过物业,物业说交了物业费就归还电表。记者看到,该单元的两个电表箱内有4块电表不见了踪迹。

  此外,该小区26号楼4个单元的入口处还贴着红纸,上面写着请某业主“速交费,否则断电”的字样,落款时间为11月25日。“这些都是物业贴的。”26号楼的一位业主说,昨天早晨家中停电,她发现有人把她家电表线掐断了。记者看到,该单元电表箱内的11个电表有五六个被掐断了线。

  物业:收费经过物价部门批准

  难道不交物业费就要被断电?该小区物业——正定县天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张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今年6月开始接管该小区,在小区内公示了物业费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7月起开始征收物业费,物业费也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可是,即便如此,仍有人不愿交纳,他们多次上门解释,也不见效果,才采取捆绑收费和摘电表的极端行为。“如果业主对我们不认可,可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该负责人说。

  律师:物业摘电表违法

  对此,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采取捆绑收费和摘电表的做法都属于侵权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通过调解、申请仲裁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不该采取掐电、摘电表等极端做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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