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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沈阳市四方台镇两名村民因烧荒产生浓烟造成京沈高速12辆车连撞。
25日,两人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终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该事故发生于2010年4月8日12时45分。经有关方面勘查认定:此次事故引发12辆车连续相撞,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财产损失达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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