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昱欣
晨报讯 此前备受争议的“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中国公民回国必须进行艾滋病检测”的规定有望被取消。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12月5日。
记者从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看到,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第九条:“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境时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设立的口岸艾滋病监测点进行健康检查或者领取艾滋病检测申请单,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在最新的修改版中已被删除。此前有报道称,有不少长期旅居国外的人士认为,回国检艾滋的规定使归国手续复杂化,过关时间和费用增加,而且部分人还担心会出现健康问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