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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官员听到风声后退赃法院认定仍算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19: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11月27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南岸区发改委副主任何峥听说茶园管委会副主任冯大刚被查,赶忙向纪委廉政账户退赃。记者昨日获悉,该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这是听到风声后退的钱,仍然算受贿。

  据法院查实,何峥从2005年至2010年担任南岸区发改委副主任期间,分管社会事业科、综合科、重点项目科、招投标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该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事务、委托工程造价机构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进行审核。这些工作都要与工程承包商、招投标代理机构等打交道。期间,何先后多次收受工程老板、招投标代理公司老板等好处费12万余元。

  据何峥交代,他曾通过区纪委的廉政账户退过两次钱。一次是在2009年10月,把收受两个工程老板的共4万元都退了。第二次退钱是在今年4月20日,听说南岸区茶园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冯大刚被检察机关查处,担心自己受牵连,于是决定把收受较多的款项退了。因当时手头钱不足,就委托其司机帮他到纪委廉政账户存了1.5万元。

  何峥没想到,他还是被牵连了出来。何为此辩解,两次退的钱都不应算受贿,其中一部分红包是和其他公务员一起收的,这是多年来,企业与相关部门维持关系的一种惯例。

  法院对何峥第二次向廉政账户退赃的意见是,纪委的廉政账户并非近期设立。何在2009年10月20日第一次向廉政账户退4万元时,就意识到自己收钱违法。此后,他完全有条件将余下赃款予以退缴,但他在长达半年内,不但没退出剩余赃款,反而又在今年春节接着收好处费。结合其供述“听说冯大刚被查,怕受牵连,退了1.5万元”,可以确认,何第二次退的1.5万元是为了掩饰犯罪。为此,认定第二次退的1.5万元算受贿。

  第一次退的4万元,南岸区检察院和法院都认为,该退赃积极主动,没计入受贿。法院为此最终认定,何受贿12万余元,并一审对其判刑10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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