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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将派出巡查督导组 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19:38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价格调控、确保物价稳定的工作部署,2010年11月25日,云南省物价局在昆明召开了。全省16个州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和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的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以及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全体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相关会议精神、重点部署了2011年春节前的全省市场价格大检查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全体价格监督检查人员,集中开展全省性市场价格检查工作,以州、市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为核心,与公安、工商、质监、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整合各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量,突出重点,加强对各大中小城市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及各种故意炒作事件,坚决打击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当前的市场价格大检查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是通过采取召开提醒告诫会、价格检查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规政策,增强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合法诚信经营;三是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和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四是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周报制度。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每周五必须将区域内的市场价格动态和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价检机构,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和上级部门的指导提供依据;五是对查处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省物价局将派出巡查督导组,对各地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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