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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鲜活农产品上路免征通行费

  为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通知要求,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通知还规定,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将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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