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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楼火灾灾民每天可领50元伙食费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8日10:05  东方早报
11月25日,胶州路火灾现场,施工队正吊运集装箱临时屋。早报记者 徐晓林 图 11月25日,胶州路火灾现场,施工队正吊运集装箱临时屋。早报记者 徐晓林 图

  因“11·15”特大火灾而受灾的居民至今仍在静安区内的各个安置点暂住,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静安区民政局近日向江宁路街道拨付10万元现金,作为伙食费补贴,目前受灾居民每人每天的伙食费标准为50元。

  静安区告知,“11·15”特大火灾事故受灾居民,按照每人每天50元伙食费标准,提供就餐服务,而受条件限制,无法提供就餐服务的,按照标准发放伙食费补贴。本月22日下午,区民政局向江宁路街道拨付10万元现金,用于受灾居民的伙食费补贴。截至23日下午6时,受灾居民已领到各类生活补助、慰问金。

  此外,针对安置点内部分受灾居民缺少棉内衣的情况,该区民政局又紧急采购了100套女式棉内衣裤,并由江宁路街道统一下发给有需求的受灾居民。本月23日中午,该部门将上海春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捐赠的1000件羊毛衫,配合街道发给各安置点的728号受灾居民手中。

  记者获悉,静安区内社工已成立五个工作组,其中,综合组(哀伤辅导组)主要服务对象为受难者家庭,对于刚公布的赔偿救助政策,社工第一时间告知了各受难家庭,并注意收集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映,这期间社工们还陪同受难者家属回自己的房屋查看、悼念。

  此前,静安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胶州路728号受灾住户自行过渡安置房租补贴的办法》,在过渡期,失火大楼居民若选择自行安置,可获得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房型的市场价房租补贴。由侵权责任企业按照标准,向受灾住户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按月予以补贴,对于“侵权责任企业”的具体所指,静安区表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将会明确公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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