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双全 通讯员 赵华)涉嫌受贿百万元钱物,忠县原副县长廖贺平24日在市二中院受审。由于案情重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廖贺平,安徽人,现年41岁。其简历显示:1992年7月,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毕业,先后在该院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工作。1999年3月任忠县科技副县长,当年不满30周岁。2004年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直到2009年7月从忠县调到荣昌,任该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一位知情人士称,今年5月,重庆检方发现一条网络举报信息,经过对该信息真实性与可查性进行评估和研判后,发现该县原某领导存在重大职务犯罪嫌疑,随后展开侦查,在侦查中“挖”出了廖。公诉机关查明,廖贺平从1999年3月至2009年6月在担任忠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分管的城乡建设、县城管理、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工程项目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包人的钱物计人民币89.09万元,美元3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