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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想象力 真的很有想象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8日10:20  生活新报

  ■街谈巷议 毕晓哲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代表建议立法保障学生的“想象力教育”。“在全球21个受调查国家中,中国孩子的计算能力排名第一,想象力排名倒数第一,创造力排名倒数第五。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胡健康发出的感慨。(11月25日《西安晚报》)

  用法律来解决我国孩子的“想象力倒数第一”,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但一定不是最有效和最妥当的思路。一者,法律不是万能的,由于教育机制体制以及社会公众对孩子的习惯性教育方式,早已根深蒂固,不可能因一部法律提倡强化“想象力”就能解决。二者,强化想象力的立法目的,依然还是囿于“行政性”手段,而这恰恰又会回到“鸡生蛋,蛋生鸡”那样的教育“怪圈”中。所以,这样的立法建议基本无用。

  如果我国孩子的“想象力倒数第一”是基本确实的,足以说明我们在后天培养孩子上有问题,而不是我国的孩子不聪明。孩子刚刚生下来时,一样都是“白纸一张”,只不过是后来的家庭、社会等生长环境的限制,让他们缺乏了想象力而已。而孩子的天性,无论是外国孩子还是中国孩子,其实都是“自由的”、“富于想象力的”,本质上是外国的孩子在思考和教育上少有束缚,而我国的孩子其天真的天性被束缚过多。笔者并不想就教育机制和方式问题深入探讨,我认为,解决这一“想象力倒数第一”问题,最关键的是彻底打破束缚孩子童真的那个“枷锁”。

  一代大家叶圣陶主编的小学语文教材《开明国语课本》,为什么热卖到脱销?关键是这个70年前的老教材真正体现出了时下课本所没有的“以孩子的视角看待世界”,体现的是对孩子天性的引导,而不是现代人“用标准答案先入为主”的对孩子天性的压制。

  让孩子想象力丰富起来并不难,该孩子独立思考的,大人们一定别越俎代庖;该让孩子天马行空“胡思乱想”的时候,千万别以大人的眼光去强行给孩子“拔苗助长”。给予孩子一个天性泛滥的童年,比“催熟”和“拔高”效果更好。孩子们在什么时候最富有想象力,恰恰是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时候,那么,作为教育工作者、家长们,科学地、适当地延长他们的“童年期”,让这份“童真天性”在孩子们身上多保持一段时间,正是保证孩子们今后塑造完善人格的一个前提。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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