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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部分业户被断电“催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02:03  新文化报

  “我们在步行街经营了8年,现在一年一交租金,无法承担。”昨天中午,有业户称,长春市路路通鞋业有限公司在未通知他们的情况下,切断了部分到期经营业户的用电。

  这些业户代表提出更改合同半年一交租金、免收40天租金等条件,路路通急需交纳长江路步行街第二年租金,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现场:业户经营突被断电

  昨天14时许,记者在长江路步行街看到,10多家店铺关门歇业。据业户王先生介绍,中午路路通人员来到步行街,称他们的合同已经到期,必须尽快搬出档口,要租给其他人。然后,强行断电。路路通的做法遭到了部分业户的反对,最终只切断了10多家用电。

  随后记者在步行街管理办看到,路路通工作人员坐在一间会议室内,门前聚集着40多名业户拒绝续签合同,想要讨个说法。

  业户:路路通不信守承诺

  “我们在这经营8年了,以前都是半年一交,现在一年一交,我们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业户张先生说,去年11月20日,路路通经过拍卖取得了长江路步行街的经营权,修建了160个档口,以每个每天50多元到200多元的费用转租给业户。

  该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半年收一次租金。从今年11月2日到11月21日,业户收到3次交费通知,要一次性交齐。

  记者在通知上看到,路路通公司表示,经过与步行街管理办协商,在租金不变的情况下,要求一次性交纳全年租金。11月20日到期的业户,新合同到2011年12月30日为止,收11个月的租金。12月31日到期的业户,新合同也到2011年底,收取10个月的租金。

  而昨天意见最大的是11月20日合同到期的业户,12月31日的大都处于观望状态。

  路路通:催租因无钱周转

  据路路通负责步行街管理的肖先生表示,目前公司对10多家业户断电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一年前合同上规定业户一次性交纳全年的租赁费,没有标注经营面积。部分11月20日到期仍没有提出续约申请和交纳租金的业户,公司认为他们已经放弃租赁,公司有权要求这些业户撤出。

  肖先生说,该公司资产被冻结,无钱周转,经和步行街管理办协商,必须在12月20日前交纳2011年的租金。此前,路路通3次打报告给步行街管理办,提出按照半年收取租金,免收部分业户40天的租金,但管理办没有同意。其实,除了租赁时间发生变化,2011年的合同与2010年的合同完全一样。目前99个11月20日到期的档口,已经有50多个交纳了租赁费。

  协商:再给业户两天时间

  昨天15时许,业户选出5名代表与步行街管理办和路路通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协商。业户代表提出,免收从11月20日到12月31日的租金,或改租金一次性交齐为半年收一次。

  对此肖先生表示,业户签订的新合同中租赁费要一视同仁,并且再给业户两天时间,断电业户立即恢复供电。如果到期业户再不交租金,路路通将返还抵押金,要求业户立即撤出档口。

  昨天下午,步行街管理办一位相关负责人将业户的要求一一进行记录。他表示,由于周末领导都不上班,暂时无法给各方一个满意答复,但会尽快把各方的意见反映给领导研究决定。

  本报记者 李德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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