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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向低收入居民发放3亿临时生活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02:3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呼和浩特11月28日电 (记者 辛阳 贺勇)针对目前内蒙古部分地区出现农产品价格快速上涨和价格异动现象,内蒙古出台“保供应”、“保流通”、“保民生”等7项措施稳定物价、增加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在此基础上,将向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3亿多元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实行与物价涨幅联动政策。

  内蒙古计划从今年12月起,向231.78万名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据测算,按照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补贴2个月、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体补贴3个月的初步计划,此次内蒙古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3亿多元。

  据了解,此次补贴将采取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并变相对静止的救助标准为动态的“水涨船高”式救助标准。具体而言,内蒙古将建立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即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出现持续大幅升高,影响城乡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时,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

  根据初步拟订的方案,今后,如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增幅达到3%,内蒙古将分别按照每月60元、30元的标准,向城镇、农牧区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在此基础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镇、农牧区低收入居民每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标准将分别上调20元和1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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