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国家招收的首届免费高校师范毕业生将于2011年暑期毕业,记者11月28日获悉,近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我省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明确为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各地首先用自然减员空缺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据悉,该办法明确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按照国家规定,一般回生源省内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中小学校服务期限为10年,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和乡镇及我省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校任教。
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参加各类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考,可通过在省内或跨省区自行选择中小学校(须经学校和相关部门同意);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就业招聘会或经省教育厅同意由学校组织的就业招聘会上选择中小学校;在省教育厅公布的免费师范生岗位需求计划范围内选择中小学校,获得岗位,并签署《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列入免费师范生编制计划。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派遣前由省教育厅在省内协调安排;仍未落实岗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