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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14项措施稳定物价:要求加强价格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07:27  深圳特区报

  对户籍的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自12月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开展3个月农副产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郑向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市长许勤近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部署的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提出的14项措施包括: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全市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工作;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充分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及产品回运力度,提高我市农产品自给能力;提高市场应急保障供应能力;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确保今冬明春能源供应;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农副产品流通领域的收费;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研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稳定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变化,及时启动我市应对价格异动预案。建立大众家常菜价格监测体系,对与居民日常消费密切相关、且市场消费量较大的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价格,确保监测全覆盖。

  为充分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农副产品流通网络化建设,提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集散功能,重点加快深圳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大型流通企业骨干作用,鼓励和支持大型农副产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订单生产、合同产销和一体化经营,稳定供应链系统。

  自12月1日起,我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根据我市对生产基地农产品的需求,积极做好与生产基地的协议新签、续签工作,提高基地供应产品在我市消费量中所占的比重,最大限度地保证生产基地产品回运深圳供应市场。落实好粮、油、猪肉等农副产品储备制度以及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对储备库动态情况每周检查一次,保证足量储备。

  《实施意见》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副产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农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中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和交易行为,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以及价格垄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实施意见》提出,对具有我市户籍的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给予补助,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补贴、补助时间为半年。《实施意见》最后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我市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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