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地铁总公司时任党委书记王春清向中纪委举报了“老搭档”时任总经理高怀志,高怀志则在“双规”期间检举了王春清。最终两人双双落马。(今日《新安晚报》A14版)
两个官员在当地也是个人物,却以常见于小混混身上的“狗咬狗”方式落马,颇具讽刺意味。
应该说,这样的落马,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现在贪官的东窗事发,已经越来越多地因为这样或那样的意外,有的因为小偷行窃,有的因为日记被泄露,有的因为放在会议桌上的一包九五至尊……
这种“狗咬狗”式落马,突显了官员之间相互制约的弱化,而这本来应是监督制约机制至关重要的设计。也因此,现在天津地铁党、政两个“一把手”倒是互相“制约”了,却因为分赃不均。
如果制衡得当,无论谁收了钱,也不可能给行贿人好处,否则等于公开暴露。而一旦制衡形同虚设,落马的最大风险,当然只能是分赃不均引发内哄之类的“意外”。显然,完善并落实官员的互相制约机制,是反腐的当务之急。
钱夙伟/文王乃玲/图
戏画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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