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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二套房出台实施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12:02  新京报

   3口之家现有住房超86.43平米将不能贷款公积金购二套房 二套房非普通住宅也不能获贷

  

  本网快讯(记者马力)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的细则今天上午出台。从今天起,人均现有住宅建筑面积28.81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再购买第二套住房,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同时,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8.81平方米,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同时,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应根据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及缴存职工家庭成员数量计算。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三口之家,现有住房的面积在86.43平米以上的话,再购买二套房,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此外,新政策还限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对于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则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第三套房则停止受理其个人贷款申请。

  对于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此次北京也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进行了调整。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此前,北京对于购买政策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即“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首付10%”。此次由于住建部明确要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因此北京此次取消了这一做法。看完这篇新闻,我的心情:00000000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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