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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校长回应:学堂施工方有资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14:01  法制晚报

  市文物局称施工方无文物修缮资质 与其说法有异——

  清华校长回应:学堂施工方有资质

  本报讯(记者韩旭)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日前首次回应学堂失火事件,称学堂施工单位有文物修缮资质。

  清华学堂近日失火,北京市文物局、消防局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称学堂施工单位不具有文物修缮资质,施工人员违规使用明火,火灾对清华学堂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同时,该施工单位已涉嫌违反文物法。而北京市消防局表示,学堂起火部位烧毁严重。

  火灾发生后,清华大学对外通报说,火灾未对清华学堂的主体结构构成影响。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前天在中国人民大学出席“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开展十五周年纪念大会”,接受提问时表示,施工单位有加固资质。

  顾秉林解释说,火灾未对清华学堂的主体结构构成影响。消防部门称“起火部位烧毁严重”以及文物部门称“严重损毁”,这里的“严重”也未特指“主体结构”。其同时称,当清华大学准备向有关部门申报加固程序时,火灾就发生了。

  事件回放

  11月13日凌晨1点多,正在修缮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早期标志性建筑清华学堂突然失火。学堂东部部分屋顶被烧塌,过火面积达800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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