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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查组在山西省了解稳物价、保民生等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19:24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太原11月29日电(记者江国成、魏飙)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29日抵达山西省太原市,督促、检查当地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等情况。

      29日下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率领的国务院督查组听取了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报告,以及稳定煤炭生产、保障煤炭外运和稳定煤炭价格的情况介绍。

      据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介绍,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山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把稳物价、保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他说,为了不使低收入群体生活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山西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5.12亿元,从11月起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月发放30元临时价格补贴,向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20元临时价格补贴,并向大中专院校食堂按每位学生每月10元发放食堂伙食补贴。补贴时间为5个月。

      李福龙表示,随着山西省一系列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山西各地粮食、蔬菜、肉蛋价格平稳运行。11月26日,大白菜、西红柿、黄瓜、油菜、茄子的全省平均零售价比11月15日分别下降约16%、8%、13%、2%、7%。

      在为期3天的督查期间,国务院督查组还将在山西部分地区走访农贸市场、超市、学生食堂、蔬菜种植基地,查看高速公路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和煤炭运输等情况。

      11月29日至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商务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6个国务院督查组,相继赴18个省、区、市督促检查工作。其他5个督查组由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牵头。

      这次督查工作的重点是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政策措施的情况,了解有关地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稳定价格、保障群众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协调、指导地方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国务院督查组在山西省了解稳物价、保民生等情况

      11月26日,市民在一家大型超市选购蔬菜。记者从重庆市政府获悉,重庆市已出台六项措施进行调控,以稳定农产品价格。记者在重庆卜蜂超市看到,蔬菜货架上摆满了来自各地的蔬菜达到50多种。新华社记者 周衡义 摄

  国务院督查组将赴重点地区督查稳定物价落实情况

      11月26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督促检查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动员会,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部署组成国务院督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11月底到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商务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六个国务院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督促检查工作。 >>>详细阅读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国发〔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证了市场供应和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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