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11月29日,记者从江西民政厅获悉,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经报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决定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发放对象共分四类: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城市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5元,农村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元。从2010年11月起开始发放,连续发放3个月。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