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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死规定”卡得居民停水断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杨昕  稿件来源:

  本报讯 “我两次去物业充水电费,结果都被拒绝了。”家住七里河区金河苑小区的党先生近日来因为交水电费的事费了不少神。原因是小区物业规定了水、电卡的充值时间是周二、周六下午,一旦错过充卡时间,小区物业就不予办理,而居民家里就免不了停水停电。

  11月29日,记者来到金河苑小区。几个月前,党先生入住金河苑小区,新房的水电费采取的是预存式插卡消费,可没想到却因为限定充值时间让居民们感到不便。党先生说:“上周,我因为工作的原因未能及时给水电卡充值,后来再去,小区的物业说只能在周二、周六下午充值,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结果这周周一停电,我却只能等到周二下午才能充值。”据记者了解,智能水电卡中只有20度的预留电,可是冬季来临后许多小区住户采用燃气壁挂炉或是一些电暖产品,用电量大。像党先生家使用的电器产品较多,一天大概能用五六度电,如果不能及时充值水电卡,预留电根本不够用。“小区物业是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的服务单位,可是这种‘服务’却让我感到很不满。”党先生说。

  随后,记者找到了为小区服务的兴隆物业公司。物业张经理告诉记者:“金河苑小区开盘不久,物业方面工作较多,所以只能在周二、周六抽调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充值水电卡。”当记者问充值的时间是否能被居民接受时,张经理的回答是:“这是物业公司规定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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