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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夫讨说法 女子欲跳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于永昭  稿件来源:

  

为夫讨说法女子欲跳楼
妇女爬上窗台
为夫讨说法女子欲跳楼

  本报讯 11月29日,在七里河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办公室内,一名妇女爬上窗户哭着要跳楼,后被派出所民警劝下。原来,妇女的丈夫被该局一辆富康车撞成左腿粉碎性骨折,急需进行手术。而该局拒绝支付手术费,于是她便跳楼讨说法。

  现场

  妇女爬上办公楼讨说法

  当天上9时许,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了该局大院,大楼前已有很多人在围观,5楼一间办公室的窗户上蹲着一位妇女,看上去十分危险。随后记者来到5楼七里河质监分局的会议室内,只见一位中年妇女蹲在窗户上不停地哭泣,情绪很激动,一位老人带着一对双胞胎小女孩坐在椅子上。西园派出所的几名民警劝说妇女下来,而她不停地哭泣,不管民警如何劝说就是不下来。

  据了解,双胞胎小女孩正是该妇女的孩子。

  说法

  肇事单位拒付医药费

  跳楼妇女的几位家属告诉记者,11月15日下午4时许,跳楼妇女的丈夫孙学礼驾驶摩托车送当环卫工的妻子去上班,不料在伏龙坪大坡上被一辆甘A·53861的富康小轿车撞倒。交警勘查现场后,暂扣了肇事车辆,要求肇事司机先给伤者看病,之后再接受处理。肇事司机名叫张善阳,是七里河质监分局的一名定检员,他驾驶的富康车是该单位的公务车。事发后,肇事司机张善阳先后两次付了8000元医药费。上周星期四,家属接到了医院的通知,要她们准备一万到三万元的押金,大夫要在本周一上午为伤者进行手术。家属急忙向肇事司机要钱,但是司机说他已经拿不出钱了,并说他驾驶的车辆属于单位公务用车,事发当天他是为单位办理公事,单位应当承担责任,要家属向单位索要。

  “星期五上午,我们找到了七里河质监分局局长,但是局长坚决地说,张善阳驾驶的单位车发生事故的地点不在七里河,所以单位与此事没有任何关系,要我们去找张善阳本人。”伤者家属气愤地说。无奈之下,29日上午,家属便带着老人和小孩再次来到七里河质监分局讨说法,但是质监分局依然不予解决。于是,该妇女便爬上了办公楼窗户。

  结果

  肇事单位支付一万元

  在现场,肇事司机张善阳也显得十分委屈。他说,他是一名定检员,单位的司机全部是临时工,为了省钱,领导就将一辆公务用的富康车派给他驾驶,平时他除了完成定检员的工作外,还要额外为单位开车。当天他办完公事后准备返回单位,考虑到堵车,于是他绕道去了伏龙坪。但由于长时间没有走过这条路,对路况不太熟悉,所以发生了车祸。“我为单位干工作发生了车祸,单位当然要担责。”张善阳说。

  接到报警后,西园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处理。民警一方面稳定跳楼妇女的情绪,一方面向一位副局长了解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这起事故中,七里河质监分局负有一定的责任。随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劝说,并要求七里河质监分局支付手术费。“单位先要为伤者支付手术押金和医药费,毕竟救人要紧。等伤者康复出院后,单位和肇事司机根据相关法规可以再协商处理。”

  当天下午,七里河质监分局向伤者支付了一万元,医院随即为伤者进行了手术。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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