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董美玉)八岁幼童在沙梁边的甬道中玩耍时,不慎被坍塌的沙堆掩埋,窒息死亡。因重大过错,法院判施工方赔偿受害家属29万余元,但这起赔偿案并未因终审判决而结束。
去年5月1日,晓蕾(化名)和小刚(化名),在晓蕾父母的承包地附近玩耍时,突然沙梁边的甬道内一侧沙堆坍塌,晓蕾被掩埋致死。经查,该甬道为石河子万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公司)开挖。
去年5月19日,晓蕾的父母将万邦公司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8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万邦公司赔偿晓蕾父母各项损失18.7万余元。
晓蕾的父母对一审判决中的“死亡赔偿金”数额有异议提起上诉,去年10月,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万邦公司赔偿晓蕾父母各项损失及诉讼费2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万邦公司迟迟不履行判决,今年1月,晓蕾的父母到法院申请执行。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方查证,了解到万邦公司因债务纠纷较多,没有履行能力。详细了解案情后,执行法官先后到万邦公司主管单位石河子粮油收储公司和国资公司协调。
几经奔走,石河子粮油收储公司同意垫付18万元赔偿金,但晓蕾的父母却不同意。执行法官向双方讲明本案执行中的困难,并使晓蕾的父母意识到,孩子的死亡他们也负有一定责任。
近日,双方达成协议:石河子粮油收储公司替万邦公司垫付20万元给晓蕾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