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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奎屯农民可缴纳和享受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0:35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高宇飞)从明年1月起,奎屯市的农民就可像城镇居民一样缴纳和享受养老保险了。

  ? 奎屯市日前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农村户籍的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奎屯市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年度缴费部分,目前标准从100元起步,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对100元(不含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相关部门将按照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不低于5元的标准给予适当补贴,而缴费档次还会视以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个人也可为参保人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部分的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0元,奎屯市人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20元。

  在养老金待遇方面,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国家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农村居民,每增加一年缴费,相关部门将增发不低于2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奎屯市人民政府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如果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为,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新农保启动后,对农村优抚对象、三老人员、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人员、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人、低保对象、爱国宗教人士,凡年满60周岁的,可按新农保政策规定计发养老金,不抵消本人原来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应享受的各项待遇。其中,低保对象计发的基础养老金可不计入家庭人均收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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