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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市民质疑露天阳台收暖气费不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0:35  亚心网
乌市市民质疑露天阳台收暖气费不合理 乌市市民质疑露天阳台收暖气费不合理

  亚心网讯(记者 马永平)“露天阳台又没有暖气,怎么能收暖气费呢?”11月29日,昌吉市民宋女士告诉记者,热力公司人员上门收暖气费将露天阳台的面积也包括在内,“不合理”。

乌市市民质疑露天阳台收暖气费不合理

  图为市民家中的露天阳台上未安装暖气。

乌市市民质疑露天阳台收暖气费不合理
? 图为市民家露天阳台被要求交暖气费。漫画

  宋女士家住昌吉北京北路,今年刚搬进单位新盖好的小高层,阳台是敞开式的,约四平方米。“暖气收费人员按我家的建筑面积收取暖气费,也包括露天阳台。但露天阳台的温度和外面没有区别,怎么能收费呢。”宋女士说,收费人员出示了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文件,她看到里面写着供热价格的计算单位一般应采用建筑面积。“‘一般’不是‘必须’,热力公司人员应该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认为露天阳台收取暖气费不合理,还有市民认为楼道没有暖气设备,不应该分摊暖气费。

  崔政军家住昌吉市中立小区。他说,自己住的楼房楼道内没有供暖设备,可是热力公司也要按面积收费,楼道公摊面积有七八平方米,每年要多交近200元钱。

  记者了解到,目前,昌吉州收取暖气费的标准执行的是2008年9月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城市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供热价格的计价单位一般应采用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数据为准。

  对于市民反映的露天阳台不应该收取暖气费问题,昌吉市一家供暖企业负责人说:“因为每家每户的情况不同,有的阳台封闭了,有的没有。收费人员不可能一一去查看,只能按发改委下发的文件来执行。”

  至于楼道内没有供暖设备也要收取暖气费,这名负责人说:“虽然楼道没有供暖设备,但住户的建筑面积包括楼道面积,况且楼道会吸收住户房子里散发的热量,所以这部分费用,住户应该交。”

  昌吉州发改委收费科齐科长说,如果是露天阳台,住户可以要求供暖企业测温,达不到16摄氏的温度标准,可以要求供暖企业退费。每降低一摄氏度可在单位暖气费面积上少收取1.2元。比如,露天阳台上是5摄氏度,每平方米就得退13.2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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