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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均超28.81平方米二套房禁贷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1:26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公积金中心正等待省建设厅转发文件

  新快报讯 记者 谢蔓 报道 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的细则昨日上午出台。从昨天起,北京市人均现有住宅建筑面积28.81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将无法申请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据悉,11月2日四部委出台公积金新政,规定了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上首付不低于三成,二套房贷仅限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购房者,并且首付最低五成,利率为1.1倍和第三套房停贷等内容。随后,云南、武汉等地陆续出台新政地方细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8.81平方米,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此外,北京细则还规定,对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禁止发放个人贷款。

  昨日,记者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广州细则何时出台时,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四部委有关公积金新政的文件上周已经下发到广东省建设厅,公积金中心正在等待省建设厅将文件转发。

  不过,如果广州公积金细则在年内出台,很可能参照2009年广州市区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仅为约26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如果购买的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78平方米,有可能购买二套房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建筑面积78平方米在广州就是一套两房单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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